工信部擬規(guī)定:茶葉、月餅、粽子包裝層數不應超三層
發(fā)布時間:2023-08-17 |   發(fā)布人:管理員 | 瀏覽次數:3
據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網站消息,根據國家標準委下達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組織完成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強制性國家標準第2號修改單(征求意見稿)的編制工作。
征求意見稿要求,在包裝層數方面,糧食及其加工品、茶葉、月餅及粽子的包裝層數不應超過三層。
在包裝成本方面,生產組織應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與內裝物接觸的包裝之外所有包裝的成本在產品銷售價格中所占比例應符合以下要求:銷售價格在200元以上的茶葉生產組織應將比例控制在15%以內;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餅和粽子生產組織應將比例控制在15%以內;其他生產組織應將比例控制在20%以內。另外,月餅、粽子和茶葉的包裝不應使用貴金屬和紅木材料。
在商品總質量方面,要求茶葉商品總質量應不大于內裝物茶葉質量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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